根据《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司发通〔2019〕54号)、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<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人社厅发〔2019〕71号)及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<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人考中心函〔2019〕26号)的规定和要求,现将202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、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湖北考区拟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(名单见附件)。
公示期为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8日。
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拟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,对虚假承诺行为,一经查实,将按相关规定处理。
举报电话:027-87232949、87325239
举报信箱:https://rst.hubei.gov.cn/hbrsksw/hdjl/yzxx/
湖北省人事考试院
2024年1月2日